29 May 2007

粗口要坐牢 苛政猛於虎

回歸10 年,香港的言論自由,進入了一個滑稽荒誕急劇倒退的年代。《同志‧戀人》被指偏袒、《秋天的童話》被強烈勸喻、網上成人討論區「超連結」被控發布色情物品罪成罰款、探討性禁忌的報刊被評二級不雅。最新的爭論是:地鐵粗言穢語,罰款5000 大元,還可令人失去超過180 天的自由。

連串以道德作為幌子,密集的指控和處分,恍如一場道德淨化運動,沒有預告,早已在這小島悄悄全面鋪開。表面上,只是道德層面上的事情,與政治無關,沒那麼敏感,不惹人非議,在偽善和假道學的氛圍下,振振有辭的論據,好像難以反駁,容易使人受落。

當《同志‧戀人》被投訴的時候,一幫患了恐同症的原教旨主義基督徒,四出動員,力撐廣管局的決定,他們說,同性戀本身是有爭議的,報道應該持平。

當《秋天的童話》被勸喻的時候,泛道德的家長紛紛致電「烽煙」節目,說太忙無法陪同子女,電視應事先淨化來保護兒童。當成人討論區的超連結都罪成罰款的時候,網上紛紛議論,早已喊出言論受禁的驚恐,但主流傳媒反應冷淡,流覽色情網站本身是不道德的,正經報刊怎能為這種不道德行為辯護?

當發現《中大學生報》竟然斗膽闖入情色禁區的時候,社會反應更是怒不可遏,不由學生辯解,四方八面,石如雨下。其實這統統與言論自由有關。現在輪到地鐵火車乘客了,講粗口要罰5000 元,地鐵附例早已存在,罰款兼坐牢的嚴苛罰則,火車附例已經寫得清楚。兩鐵合併兩例看齊,立法會爭議,沉渣泛起,突然發現,刀早已懸在乘客的頭上。

什麼叫做粗言穢語,沒有客觀定義,有人感到冒犯,就有可能入罪。聽粗口感到冒犯,見《大衛》陽具覺得不安,讀「情色版」認為嘔心,都源於道德標準的差異。有分歧可通過討論而達成共識,各持己見也可和而不同,又何需事事用嚴苛法律要人噤聲?

在公眾場所交通工具粗言穢語,騷擾他人,是道德問題而並非刑事犯罪。因講粗口而入獄坐牢,不正正是名副其實的以言入罪嗎?試問,天下間哪裏有如此猛於虎的苛政?

明報 200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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