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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June 2007

「行政主導」就是「行政長官說了算」

吳邦國委員長講話,引起一場憲政風暴。「中央給你多少權你就有多少權」,那種君臨天下、我說了算的架式,尤其惹人反感。建制人士深知大事不妙,搞不好會為七一遊行加柴添火,於是拚命降溫,統一的口徑是:無事,沒有新意,只是重複以前的說法。一個人走夜路,四周鬼影幢幢,只能吹吹口哨壯壯膽,麻醉自己,欺騙別人。


有人認為,吳邦國講話,是針對梁家傑,他競選時提出主要官員不用中央任命,委員長要把挑戰中央權力的苗頭,扼殺於萌芽狀態。果如是,就像用坦克車炮轟蚊子一樣小題大作。
亦有一種說法,是衝着綠皮書而來,要為政改方案定調。但定什麼調?因為滴水不漏,再三細讀委員長的講話,也無法得出什麼頭緒。


3 年前人大釋法,否決07/08 雙普選,4 月底,北京搞了一場大型座談會,對香港政制發展、行政主導、三權分立,有非常詳盡的討論。四大護法之一的許崇德教授,對香港政制之不滿,火氣甚猛,溢於言表。細看許崇德的發言,或可看出一點端倪。


許崇德認為行政主導就是「行政長官駕馭三權之上」。許老又特別提到與梁愛詩的一番對話。許問梁,政府與立法會之間有什麼矛盾的時候,如何解決?梁答: 「只能通過終審法院來裁定,來解決行政立法之間的爭端。」


許老的回應是: 「那這不是成了三權分立了嗎?……不是終審法院凌駕於兩權之上了嗎?行政、立法假如有矛盾的話,按照行政主導的原則,應該是行政長官說了算!」


發言中,許崇德不但對終審法院表示不滿,對立法會傳召官員、提出不信任動議更是深惡痛絕。許老的「行政長官說了算」,當然不是衝口而出,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吳邦國的講話沒有指明香港如何行政主導,3 年前,許崇德已把問題挑明,講得很白也很清楚,只是大家沒有留意而已。


「行政主導」就是「行政長官說了算」,誰當行政長官,卻是中央說了算,這種權力關係,不是更容易控制了嗎?任何阻礙「行政長官說了算」的力量,包括立法和司法機關,要麼乖乖聽話當花瓶,要麼一腳踢開算了。


明報 2007-06-12

08 June 2007

向委員長提問 請委員長解答

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一番重要講話,讓全香港炸開了鍋。但吳委員長想表達的真正信息是什麼?卻言人人殊。在北京親臨聽訓的前草委各說各話,都按對自己有利的方向解讀。在香港的一幫職業解畫人,即使連圍內的,因為講話精神未有正式傳達,又有各師各法的演繹。


能怪誰呢?吳邦國的講話,就像猜啞謎一樣,令人無法猜得透。他說,根據《基本法》,香港的高度自治來自中央授權,不存在剩餘權力的問題, 「中央授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多少權,特別行政區就有多少」。這些問題,20 多年前《基本法》草擬時不知爭拗過多少遍。中國實行單一制不是聯邦制,是授權而不是分權,憲法沒有言明的「剩餘權力」,地方政府不能享有。這些問題,稍為熟悉《基本法》制訂過程的人,都能倒背如流。


今天突然又拿「剩餘權力」出來,長篇大論地做文章,有什麼現實的政治需要呢?有人要挑戰中央政府的權威,要為「剩餘權力」翻案嗎?即使有,影響也是微不足道,又何需如此不成比例地大張旗鼓?


吳委員長說的「中央授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多少權,特別行政區就有多少」,是什麼意思?中央本來有10 項權力分給特區,今天已給了5 項,看你們乖不乖才考慮是否再給3項?中央如果認為你們不乖,現在給了的5 項是否會拿走兩項,以示懲戒?乖了,再交回給你?若然,這與管幼稚園學生有什麼分別呢?《基本法》已賦予特區權力的條文,是否需要修改刪除呢?除了國防外交屬中央權力,中央不會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承諾,是否又要推翻,又或早已不存在呢?


吳委員長指香港政治體制最大特點是行政主導,他引述鄧小平的說法,香港不能照搬西方,不搞三權分立。「行政主導」《基本法》沒有寫,真正的憲制含意仍模糊不清。不搞「三權分立」又是什麼意思?法庭是否要按特首的指示來判案?行政機關要求撥款,立法會要不得異議,舉手如儀?政府提出法案,立法會不得爭拗,要跟橡皮圖章一樣通過?


這些問題,向委員長提問,請委員長解答。

明報 2007-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