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看看以下的部分歌詞,一個習慣香港生活方式的正常香港人,相信都會跟我一樣,豎起毛管,表示抗議:
大眾擁戴《基本法》以它管和治
令到香港緊靠祖國營造新的機遇
國家每日強盛角色早肯定
香港早慣力拼繁盛且安定
全力以更大信心創美麗遠景
讓香港做到高度自治已創下了英名
這些偉大成就發揮新威力
地區通過合作成就新的價值
有這大法香港見動力
各界共勉可創造奇蹟
《基本法》熱愛《基本法》
MTV 的畫面,除了例牌有3 名歌手的錄音片段外,還有更例牌的車船飛機青馬大橋金融中心,以示回歸後特區之繁榮成就之偉大,然後,不時有一本本《基本法》淡入淡出,飄來飄去。但我認為,這些都並非主題,只是陪襯,最突出的,是國家的長官與香港的長官親切握手的鏡頭,又有泛珠三角會議長官與一眾內地官員手拖着手齊齊舉起的熱烈畫面。人們不禁要問,宣傳《基本法》,幹嘛非要突出長官不可,樹碑立傳的動機,不是太明顯了嗎?
據了解,當年推廣《基本法》的經費,用了1000 萬,單是拍這輯宣傳片,就用了26萬。片段播了整整一年,除了劣評如潮之外,還剩下些什麼?我們的血汗公帑為什麼總是用得如此冤枉?
文革高潮, 「熱愛毛主席」叫得震天動地,今天,祖國已換了人間,不彈此調。內地早已厭棄的政治宣傳,回歸10 年,香港,竟然又「熱愛」起來。
明報 2007-04-17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