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August 2007

發展與保育 權力收歸一局

執筆之時,皇后碼頭司法覆核正在開展,皇后生死命運,懸於一線。皇后清場前後,政府發動龐大宣傳攻勢,吹風放料,軟硬兼施,為強硬清場,修補形象。例如放出消息,說包浩斯風格的灣仔街市,或可挽回,又例如灣仔太原街交加街的市集,或可保留,再例如市區最後一條圍村衙前圍的發展,或可重新商議。

這些「或可」,都是形象修補工程的一部份,又或是麻痹社會大眾,分化保育人士的策略,用消息人士放料,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停在口頭說說說,一丁點實質承諾都沒有,萬一不行,就可以推得一乾二淨。

這種口惠而實不至,最典型莫過於林鄭月娥這位發展局長日前發表的《香港家書》。林鄭一方面肯定抗議人士支持本土文化和歷史文物的保育信念,又表明「發展為先」的硬道理已經不合時宜,但通篇家書,卻仍充斥着「符合程序和法例要求」「興建P2路才能解決塞車問題」等老掉牙的論點。

面對天星、皇后的抗爭,政府的公關宣傳手段操控傳媒花樣比以前變化多端,但幾十年的官僚習性和利益糾結,仍舊是不動如山,沒那麼容易改變得了。林鄭的家書充滿「手不對心」的矛盾,她的角色又何嘗不然。新一屆政府上場,三司十二局權力重新洗牌,林鄭既是發展局長,又兼古物監督,把兩種權力集於一身,已充份反映新班子的保育政策,不是前進,而是倒退。

現代政府的分工,有一個重要的概念,就是權力的制衡。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互相制衡固然重要,但官員之間的權力分配,也需要彼此牽制,才可避免政策一錯到底。上屆政府,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手握發展的大權,在香港,三歲小孩都知道,「發展」就是把舊東西拆掉的意思,而建議文物成為法定古蹟的權力,落在民政事務局長手中。房屋局主張拆,民政局建議留,是留是拆,理論上,起碼還有擺事實講道理的餘地。

今天,留和拆的權力都集中在一個官僚身上,拆還是不拆,留還是不留,都由一個人獨斷,無論她是如何理性,都無法擺脫個人偏見和政策偏向。地產發展商的利益與政府的收入緊密結合,糾纏不清,保育力量能與之抗衡嗎?這種無法解決的矛盾,造成了不可調和的角色衝突。林鄭口口聲聲說發展和保育要取得平衡,一個人扮演兩個截然相反的角色,如何平衡得了?這種角色和分工上的衝突已經反映文物保育和規劃政策的大倒退,特區政府說重視保育,一聽,就知道是鬼話連篇。

蘋果日報 200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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