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May 2007

淫審條例掀起串串心寒

《明報》星期日副刊被淫審處評為二級不雅,我沒有每篇細讀,出事的第二天,打開電腦,用訂戶才可使用的香港最大付費電子剪報系統,搜尋這幾篇文章的內容,看看為何犯禁。輸入關鍵詞,再按搜尋鍵,甚麼都沒有找着,只在搜尋結果中列出「missing document」,文件失蹤了,再按下去,是一堆難明的術語,我要找的東西都找不到。我以為只是技術故障,再過一天,再找。今趟,也是甚麼都找不着,連「missing document」兩個字都沒有了,犯禁的幾篇文章,無聲無息地抹掉了,沒有遺下一絲一毫的痕迹,彷彿甚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

越想越心寒,這不是典型極權國家的做法嗎?奧威爾《一九八四》的「真理部」,不是有近似的情節嗎?東歐、前蘇聯和我們親愛的祖國,這種家常便飯嗎的現象,今天竟然一聲不響,在我們這個國際大都會出現了。

有人說,何需急於為二十三條立法,一條淫審條例的威力,比二十三條已不知強多少倍了。淫審處將某刊物某文章或某圖片列為不雅,不服上訴,當事人在其刊物中不作評論,為怕給人口實,把網上有關文章抽起,尚可理解。但網上剪報公司,作用其實就是圖書館,竟然也怕受牽連而把有關內容自動自覺的全部刪掉,一條不留,這種因害怕而過份的自我設限,自動噤聲,惟恐出事而把安全系數提到最高,這就是白色恐怖的第一步。


試想想,如果學生要做近期淫審爭議的專題研究,又沒有留起有關剪報,想看原文,只能靠學校訂購的電子剪報服務,剪報公司把有關文章早早閹掉,連原文都未看過,學生無法判斷,只能一犬吠影百犬吠聲,靠二手傳播做基礎來表態,這不是與新中國歷次政治運動一樣,被打為毒草的文章或思想不准傳播,只能靠官方口徑來批判,愚民之效果,何其相似。

能怪電子剪報公司嗎?淫審條例的威力,的確也是無遠弗屆,印刷媒體沒有警告字眼公開予未成年者,固然可以罰款坐牢,條例對網上傳播也有同樣效力,公司管理層都是保守一族,現在成人討論區的超連結也以發佈色情資訊入罪,他們敢冒險以身試法嗎?縱使可以用電腦技術提醒十八歲以上才可進入瀏覽,為穩陣計,索性徹底刪掉算了。

可幸的是,香港還有數以萬計的網誌博客和討論區,他們第一時間把有關文章上載到自己的網頁上,供人參考,方便討論,正因為他們,我才有機會閱讀到有關爭議文章的原文。嚴格來說,他們是要冒一定風險的,若白色恐怖蔓延擴散,網誌博客不再堅持,被評為二級毒草的文章內容,就會一夜之間消失殆盡。互聯網的朋友,一定要堅持住,否則白色恐怖真會找上門來。


蘋果日報 20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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