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April 2007

功能議席 直到永遠﹖

特首選舉固然層層設限,一人一票變成A 貨,在時間表上,因為安全系數的考慮,亦愈推愈遲。有法律界政協提出起碼2017 年,才是適當時刻。又按照「先行政長官,後立法會」的嚴密部署,立法會普選會比特首更遲。若有一個真正的沒有滲水的立會普選時間表,即使遲了一點,相信港人還有耐性等待,但按照策發會現時的途徑移動,立法會普選不知何年何月才可見青天?

早前已有政協提出,普選不等於一人一票。這說法,有奧威爾《一九八四》「戰爭即和平,奴役即自由,無知即力量」的黑色幽默,看後使人會心微笑。但這種睜着眼說瞎話的保守勢力,由官員到委員,遍佈整個策發會,普選的定義任他們「搓圓壓扁」,稍有良知的人都無法笑得出來。

因為《基本法》規定了立法會所有議席最終要達至普選,於是,只要挖空心思,用不少奇形怪狀的辦法,把功能議席普選化,就可無限期保留功能議席。有法律界政協提議,按着循序漸進的原則,把功能議席逐步普選,每屆普選5 席到10 席,功能議席起碼仍能維持3 屆到6 屆,即12 到24 年,甚或有機會直到永遠。

功能議席如何普選?安全系數仍是最高考量。有策發會委員提議,先由每個功能組別在界內提名,再交全民一人一票選出。如何提名?符合什麼原則才可成為候選人?卻含含糊糊,沒有講得很清楚。

稍有留意功能組別如何選舉的港人都知道,除了一人一票的專業界別有競爭外,其他公司票、商會票做單位的功能組別,名為選舉,實為協商,一兩頓飯,就協商出一個候選人出來,然後在沒有競爭對手下自動當選。將來如果真的實行界內提名再一人一票的功能組別選舉,萬一這些公司商會故技重施,協商出一個候選人來自動當選,市民想投票也沒有機會,又或協商出兩個一模一樣同質的候選人,投給誰也沒有分別,這種所謂一人一票的選舉,是真選舉嗎?是有真正普選意義的選舉嗎?

光有一人一票的軀殼,卻把普選的靈魂幹掉,這「選票」,不要也罷!

明報 200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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