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December 2007

平等時間

立法會補選,塵埃落定,勝敗關鍵,由榕樹頭到象牙塔,盡是事後孔明,多得令人消化不良。
今天想說的不是結果,而是過程。

特首選戰,雖云小圈子,但氣氛和感染力比這次一人一票的普選強烈得多,究其原因,是特首選舉兩陣對壘,焦點都只集中在兩個人身上。兩次論壇,電視直播,誰面黑誰有風度誰說故事動聽,街頭巷尾,議論紛紛。絕大多數人雖無權投票,但卻營造出一種熱鬧的選舉氣氛。

立法會補選,本來以為只有兩太對壘,突然冒出另外六個候選人,令遊戲規則驟變,兩太的觀點無法突出,辯論焦點變得模糊,選舉氣氛自然無法提得起來。有評論指選舉變成一場鬧劇, 只花5 萬押金, 100 選民提名,就符合資格,於是博出位搞宣傳的人,因為門檻太低,輕易得逞。

這說法不無道理,但門檻高低,似乎沒有客觀標準,例如:英國國會選舉,只須10 個該區選民提名,交500英鎊就可成為候選人;美國情况較為複雜,各州有不同法律,對不同政黨和獨立候選人也有不同要求,但總的來說,門檻並非高不可攀。

我認為問題不在門檻高低,而在於官方對選舉報道和評論的限制。例如11 月30 日《明報》時代、世紀版,報屁股出現一則藍底反白的編者按語: 「以上專欄純屬作者個人意見,與本報立場無關。」然後列出一大串港島區候選人的名字。這類免責條款,當然是因應選舉活動指引的規定而來,效果如何,只能是聊勝於無。

但這些官方規定,不少相當荒謬,甚至侵害言論自由。但我們的傳媒卻一聲不吭,照單全收。
就以「平等時間原則」為例,美國總統選舉有時多達十個八個候選人,他們也有平等時間的規定,但為何電視辯論,總只有最熱門的兩三位候選人同台較量?是因為規則比較彈性,傳媒非常自主,對不合理的規定提出抗爭,使選舉電視辯論焦點集中,內容精彩,讓選民通過辯論對候選人的主張有更多了解。

香港傳媒可以更彈性處理所謂「平等時間原則」。選舉論壇為熱門候選人專搞一場,讓他們把問題講清楚說明白,其他給予同等時間另闢場合辯論,兩全其美,各得其所。這個辦法,傳媒可以認真考慮。

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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